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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男孩独居出租屋近1年 多次被看到翻找垃圾桶

发布时间:2026-09-29 浏览量:5571

母亲欠租搬走后,竟将自己13岁的儿子独自留在出租屋里。事情发生在广东珠海,近日房东反映,由于长期欠租,租客潘女士被法院判令搬离后,带走了三个孩子,唯独将当时才12岁的大儿子,留在早已停水停电的房内,就这么过了一年。 邻居多次看到孩子没上学,而是在垃圾桶里翻垃圾。相关方联系孩子妈妈,但她总是推脱不肯接回孩子,孩子父亲更是全程“隐身”,每月只转账三四千元,让孩子自己点外卖生活。房东手握法院判决、多方求助,却始终无法腾退房屋。 当地法院执行局说,屋内有未成年人,不能强制执行,需要房东自己找孩子妈妈。对此律师张玉霞提出不同看法:“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协作、建议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落实未成年人的安置问题,不能将房屋腾退与未成年人安置问题一并停滞。” 她同时指出,父母让未满16岁孩子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民政部门可以不经监护人同意,直接对孩子实施临时监护。”父母的责任从来不是简单打钱就可以,孩子最需要的是监护与照料。未成年人保护更不能卡在各环节的缝隙里,相关部门必须主动托底。 延伸阅读 母亲拖欠房租后搬走,独留13岁儿子在停水停电出租屋生活,不上学,多方回应 广东珠海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判决生效后,一起收房的困境随之浮出水面。 近日,出租方马女士向记者反映,其公司在珠海香洲区的水岸华都一套房租给一名租客,因租客长期拖欠租金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出租方通过诉讼,由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租客腾退房屋、结清相关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可判决之后,前租客家长走了,却把孩子留在屋中,事态的走向出乎出租方意料。 租户母亲留下儿子独自居住,相关部门回应 “去年,租客潘女士带着家中另外三名孩子搬走,却将当时12岁的大儿子独自留在这套租赁房屋内。”马女士告诉记者。 9月22日,记者来到案涉房屋,见到这名已经13岁的男孩。男孩介绍,自己还有一名同岁的双胞胎妹妹,另外还有弟弟妹妹。谈及母亲将自己单独留在此处居住一事,男孩称,自己向母亲询问缘由,但对方闭口不回应。据男孩表述,母亲会偶尔过来看望他,但多数情况下,拨打母亲电话都打不通。 房子内一片狼藉,多处发霉 马女士表示,此前她已就此事联系湾仔派出所,派出所协调社区和妇联与男孩父母沟通,却被男孩母亲潘女士拒绝称“他们不需要帮助”。马女士也多次联系潘女士,要求其搬离,其总是找托词或者称“自己生完孩子脑子不好使。” 该处出租屋因长期拖欠房租等各类费用,目前已经停水停电。 “我不想一个人在这里住,但是也不想搬去跟妈妈住。”男孩说,生活开销方面,父亲会按月把生活费转入他电话手表绑定的支付宝账户,用于日常出去吃饭、点外卖,“每月有三四千元,多的时候有5000元。”当记者提出希望看看转账记录时,男孩予以拒绝,表示父亲不允许向外界展示相关记录。 有生活费来源,为何不去上学?面对记者的疑问,男孩表示,父亲告诉他就读学校每月学费需要四千余元。 记者致电男孩提到的附近民办学校鸿景小学了解情况,校方工作人员告知,该校学费每学期3157元,午餐费用一学期990元,与男孩转述的金额存在出入。 记者多次拨打男孩提供的母亲手机号码,最终其母亲潘女士接听后,就此事回应“这个事你不懂”“爸爸不回来处理不了”,便匆匆挂了电话。 桌子上的多个矿泉水瓶 记者就此事以业主身份联系香洲区湾仔社区,工作人员接电话表示确有此事,并表示孩子有父母给生活来源,但是“不搬走”涉及很多,社区已有在跟进,“孩子不上学”的问题也已上报。 马女士对此则表示,半年前社区已回复“已跟进”,但是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法院判决也迟迟无法执行,马女士说,“香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那边回应我们,说里面只有未成年人单独居住,无法强制执行。” 9月23日,马女士再次致电执行局,执行局仍回复称,“你们要自己盯到他妈妈。” 马女士告诉记者,小区物业看到男孩母亲出现在小区后两次立刻联系执行局,但是执行局到达时男孩母亲已离开。“男孩妈妈在这里逗留时间非常短,就是不想让执法部门找到她。”马女士说。 律师观点: 民政部门可依法对男孩实施临时监护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曾江燕律师分析认为,本案生效判决已经明确出租方公司有权收回案涉房屋,出租方并不对屋内这名未成年人负有监护职责。 图为法院判决截图 “男孩的第一顺位监护人即父母均在,当地社区、妇联等部门也因此并不具备监护资格,也成为难以介入本案、安置男孩的阻碍。”曾江燕律师提出,房屋内存在未成年人,并不是腾退判决无法强制执行的法定理由。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迁出房屋可由执行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同时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负有协作、建议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落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职责,不能将房屋腾退与未成年人安置问题一并停滞。 曾江燕律师表示,男孩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依法不得让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即便父亲提供生活费、母亲偶尔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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