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Our Projects
您的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江西一摩托车疑闯高速被收费站工作人员持电锯拦下,律师:工作人员不是公安民警,没有强制拦截的执法权,遇到强行闯卡车辆仅能拒绝通行

江西一摩托车疑闯高速被收费站工作人员持电锯拦下,律师:工作人员不是公安民警,没有强制拦截的执法权,遇到强行闯卡车辆仅能拒绝通行

发布时间:2026-10-06 浏览量:5123

10月5日,江西赣州,一辆摩托车进入宁都高速收费站被工作人员拦截,其中一名工作人员手持电锯让摩托车骑手熄火停车。 5日晚,当地高速交警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关注到此事,正在调查,之后会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记者从当地警方获知,公安等多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据了解,宁都收费所上级单位是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东管理中心,该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江西境内摩托车是不能上高速的,收费站的工作人员需要配合高速交警劝返上高速的摩托车。那个工作人员当时在路边修剪树木,他可能比较心急,做出了不当行为,我们正处理。” 6日上午,记者联系吉安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称此事还在处理中,处理结果会对外公布。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收费站工作人员若担心驾驶员闯卡,可以通过口头劝阻、手势示意、报警求助等方式处理,手持危险作业工具制止属于错误的执法方式。收费站工作人员并非公安民警,没有强制拦截的执法权,遇到强行闯卡的车辆仅能拒绝其通行,后续必须移交公安部门处置,收费站员工没有使用强制手段的权限。 此外,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高速交警可对进入高速公路的摩托车驾驶人处以罚款 200 元、驾驶证记 3 分的处罚。若骑手被劝返后主动驶离,通常仅作批评教育,或按此标准处罚。 湖南都市频道征集新闻线索 遇到任何烦心事、委屈事 直接进入上方小程序登记 或拨打新闻热线0731—84802110 我们记者将第一时间和您联系 帮您解决问题! 来源|潇湘晨报、风芒新闻 编辑 | 刘栩蓉、实习生谈玉琳 一审 | 向滢颖 二审 | 向东 三审 | 许志强 特别

about image

QQ

在线咨询真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服务

热线

13594780482
7*24小时服务热线

微信

二维码 扫一扫微信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