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刘翔退役安置的最终结果对外公布,这场持续十几天的全网热议终于尘埃落定。从网友的满心“意难平”,到大家看完处理结果后的感慨万千,很多人不由得想起另一位体坛传奇姚明。 同样是划时代的功勋运动员,同样面临退役安置二选一的难题。回看2011年姚明做出的决定,时隔15年再品味,才发现这份选择里的远见与清醒。 上海市体育局9月10日发布的情况通报说得很清楚,前期经与刘翔本人深入沟通,提供了包括田径中心负责人、技术总监、体育类高校等组织安置方向,刘翔最终选择自主择业,我们予以充分尊重。 9月1日,刘翔递交了自愿选择自主择业申请表,并签署了有关协议;9月7日,人事关系手续基本办理完结,并按规定给予了自主择业经济补偿金。 刘翔本人也在同一天发文回应了这件事。他说早在9月1日就已经买断,获得49.4万买断费,今后与体育局再无关联。 从2015年4月7日至今,所有工资补助等共收入982935元,他于9月2日全数捐给中华慈善总会用于西藏泥石流救灾。 他还说了一句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的话:“我退役至今,没有接到过任何编制及岗位。国家年年规范和整治‘在编不在岗’问题,为何11年后这么急匆匆的让我二选一?” 这件事在网上炸开锅之后,我的看法是,问题的核心从来就不是钱。 刘翔和耐克签的是终身合约,业内公开消息每年保底1400万人民币左右的商业收入,物质上他早就不是问题。 他在意的是一份迟到了十一年的尊重,是一个本该早就解决却一直悬着的问题,最终以一种让他措手不及的方式被推到了面前。 这就不得不让人想到姚明。2011年姚明退役的时候,上海体育局给出的选择跟刘翔后来面对的几乎一模一样:要么留下当“正式职工”,要么走自主择业,办完手续就不再是系统内的人。 那时候的“正式职工”意味着稳定收入、福利、退休统筹,全套都在体制里兜底,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梦寐以求的安全网。 姚明却直接签字走人,自主择业手续一办完,他在上海体育局的人事关系归零,不再占编、不再有事业单位身份,之后的收入完全靠自己折腾。 我认为,姚明当年这个决定之所以显得“清醒”,根本原因不在于他比刘翔更聪明,而在于他更早看清了一件事——编制的本质。编制这东西,看着是铁饭碗,实际上是金手铐。 进了体制,商业活动受限制,广告代言要分成,做什么事都得层层审批。 姚明在NBA待了九年,见惯了职业体育的运作模式,他知道一个顶级运动员退役之后,最大的价值不是那点工资和福利,而是自己多年积累的影响力和商业资源。 如果把这些东西交给体制去管理、去分配,那就等于把自己最值钱的资产的控制权拱手让人。 我判断,姚明做出这个选择还有一个很现实的考量。他在退役之前就已经在商业领域铺好了路。 2009年,姚明及其经纪团队收购上海大鲨鱼队的工作接近完成,投入资金约为2000万元人民币。 这意味着他在退役之前就已经有了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平台。如果他选择留在体制内,这个平台怎么跟体制的身份兼容?俱乐部经营收益怎么跟编制内的规则协调?这些问题会变得非常复杂。 而他选择自主择业之后,路就干净了——他是俱乐部的投资人,是联赛的参与者,是一个独立的职业体育人,跟地方体育局没有行政隶属关系。 反观刘翔这边,2015年退役时选择了保留挂职团委副书记的身份,算在编人员,但无需每天坐班打卡,岗位偏“虚”。 这种安排在当时不算离谱。功勋运动员退役后挂个闲职,保留体制内身份,是过去很多年里很多省市区的常规操作。 各地体育局需要一个“说法”来安置功臣,运动员也需要一个“退路”来兜底,双方心照不宣。但问题在于,这个“心照不宣”是有代价的。 我的猜测是,刘翔当年选择挂编而不是买断,可能出于几种考虑。一种可能是他对体制还有感情,毕竟从小到大训练、比赛、后勤全是组织安排的,退役之后突然要完全靠自己,心理上需要一个过渡。 另一种可能是他觉得挂个名也没什么坏处,反正不用上班,保留一个身份等于多一层保障。 还有一种可能是,在当时那个时间节点,体育局方面也没有急着让他做选择,大家都觉得这事可以慢慢来。 但“慢慢来”的结果就是,这个挂名身份一挂就是十一年。从2015年拖到2026年,刘翔的人事关系一直悬在上海体育局里。 这十一年里,他的商业代言还在持续产生收入,体育局作为输送单位,在制度上拥有明确的分成权利。 据公开报道,刘翔巅峰时期广告收入分配比例为运动员个人65%、教练员15%、上海体育局10%、田管中心10%。这个分成在巅峰期是合理的,因为体育局确实在培养过程中投入了资源。 但问题在于,当刘翔退役之后,商业合作的性质变了,从“运动员代言”变成了“个人品牌运营”,这时候体育局的角色是什么?是管理者还是服务者?分成比例的依据又是什么? 在我看来,这些模糊地带之所以一直没有被理清,恰恰是因为刘翔的人事关系一直挂着。 双方都没有动力去把账算清楚——体育局不想主动提,因为一提就意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