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CNN、MSNBC和Politico的记者被挡在白宫门外。此前,川普宣布限制这三家媒体进入白宫,理由是他认为这些媒体发布了“假新闻”。三家媒体随即指责川普侵犯第一修正案权利,并表示将采取法律行动。 这件事当然可以打官司,可以讨论,但有一个问题,我觉得媒体自己应该先回答: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是新闻自由,还是保护记者进入任何政府场所的特殊通行权? 这两个概念并不是一回事。 事实上,美国最高法院几十年前就已经回答过类似问题,而且答案相当明确。 1978年的类似案件中,美国最高法院讨论的正是媒体要求进入政府控制场所获取新闻信息的问题。法院多数意见明确认为,第一修正案并没有赋予媒体一项凌驾于普通公众之上的、可以自由进入政府控制场所获取信息的宪法权利。 更值得注意的是,那一年最高法院在份判决中直接引用了1965年的一个案例,那个案例涉及到的是美国政府限制前往古巴的问题。最高法院当时说得非常清楚:“新闻发表和言论的权利,并不意味着拥有不受限制的信息搜集权。”法院甚至专门举了白宫的例子:未经授权进入白宫会减少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机会,但这并不会因此把“进入白宫”变成一项第一修正案权利。 所以说,这不是川普政府今天临时发明出来的一套说法,这是美国最高法院几十年前就讨论过的宪法原则。 此外,还有一个1974年的案例同样指出,媒体并没有一项宪法上的特殊权利,可以进入普通公众无法进入的政府场所获取信息。法院当时面对的是记者采访监狱囚犯的问题,但原则非常清楚:第一修正案保护新闻自由,并不意味着政府必须向媒体提供普通公众无法获得的特殊采访渠道。 所以,把今天的争议简单包装成“川普把CNN赶出白宫,因此新闻自由已经不存在”,至少从美国最高法院既有判例来看,其逻辑并不成立。 白宫记者证是一种采访便利;新闻自由是一项宪法原则,二者不能画等号。 CNN失去进入白宫的便利,并不意味着CNN不能发表文章;MSNBC的记者进不了白宫,也不意味着他们不能采访政府官员;Politico没有了白宫内部的通行便利,也不意味着它不能继续评论川普。它们依然可以报道,可以调查,可以采访,可以评论,可以现场直播。 换句话说,川普政府拿走的是一项进入特定政府场所的便利,而不是把这些媒体的出版机器关掉,更不是禁止它们批评总统。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白宫可以随意按照媒体报道的政治立场决定谁进、谁不进。 这恰恰是这场争议真正需要法院判断的地方:政府的准入权到底是在正常管理有限空间,还是在利用准入权惩罚特定媒体的报道内容? 这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不是一句“新闻自由”就可以直接结束讨论的问题。 但如果CNN等媒体真的准备把这件事诉诸法院,那么最高法院过去留下的判例同样应该被认真面对,而不能只引用自己喜欢的那一部分第一修正案。 其实更让人难以忽视的,是这场争议背后的双重标准。 2021年,当时的推特永久封禁川普的账号。此后,Facebook、Instagram、YouTube等平台也对川普采取了不同程度的限制措施。 当时支持这些决定的人,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就是:私人平台有自己的规则,也有权决定谁可以使用自己的平台,这套逻辑并非没有法律依据。 但问题是,今天当白宫按照自己的准入规则决定哪些媒体可以进入总统办公场所时,为什么同样强调“权利”和“自由”的媒体,却突然把一个采访便利问题描述成了“新闻自由末日”? 如果私人公司可以决定总统能不能使用自己的平台,那么至少应该承认:白宫决定谁可以进入一个高度受控的政府场所,与总统是否有权禁止媒体发表文章,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 更何况,美国最高法院早在1978年的类似案件中已经指出,第一修正案保护媒体传播已经获得的信息,并不意味着宪法要求政府必须向媒体开放所有由政府控制的信息来源。法院甚至明确指出,宪法本身既不是《信息自由法》,也不是要求政府对媒体开放一切信息的“官方信息公开法”。 这也是为什么我不认为今天最值得讨论的问题是“CNN还能不能骂川普”。 答案显而易见啊,当然能。川普可以不喜欢CNN的报道,CNN也完全可以继续批评川普。 总统不喜欢一家媒体,并不会自动让这家媒体失去发表意见的权利;同样,一家媒体拥有批评总统的权利,也不意味着它因此获得进入白宫任何区域的永久通行证。 真正应该坚持的是同一套原则。你不能川普被社交平台封禁时,就说这是“私人公司的规则”;轮到自己失去政府场所的采访便利,就立刻把问题升级成“民主和新闻自由遭到摧毁”。 如果这种原则只在对自己有利的时候才成立,那真正受到损害的不是某一张记者证,而是公众对“规则是否一致”的信任。 当然,川普也应该接受同样的检验。但在法院作出结论之前,把“不能进入白宫”和“不能自由报道”直接画上等号,既不符合现实,也与美国最高法院几十年来有关媒体准入的判例并不完全相符。 川普不需要让CNN喜欢自己,也不需要让MS